1 . 除使用规则上规定的义务或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制造方的责任义务以外,对因本产品不良所引起的一切损害(无论间接损害还是直接 损害,一般损害还是特殊损害)、损失以及费用(以下简称"损害等")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本产品不良所引起的损害包括使用本产品 而生产的产品不良造成的损害、本产品或使用本产品而生产的产品等的回收造成的损害,以及客户的工厂、生产设备中生产线的停产所 造成的损害。 2 . 客户在违反使用注意事项时,客户将不再享有任何要求本公司补偿和赔偿的权利。因本公司原因引起的本产品的不良而给客户造成 的损害赔偿,将以客户购入的发生损害的本产品价款作为赔偿上限。在客户同意该损害赔偿限额之前,不接受客户的订购,也不与客户 签订合同。 3 . 如果本公司不是产品责任法中规定的制造企业,客户可以直接向生产厂家追究基于该法的责任。 4 . 对于由下列事由引起或者有关联的损害等,客户不再享有向本公司要求任何补偿、赔偿的权利。
|